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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
卫生部纳米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院
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只限于本单位人员及研究生使用。
二、仪器使用时必须按规程操作,若使用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仪管员,联系修理事宜。
三、破损仪器赔偿不低于原价的30%,遗失和人为破坏的照价赔偿。
四、赔偿计价方法:
1、单价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按下列办法计价:
① 丢失次要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② 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用。
③ 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或主要零件、无法修配的按仪器设备整机原价的30~50%折价赔偿。
2、单价500元以下的低值仪表、工具及玻璃器皿等按原值或当时市价的50~80%计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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