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
卫生部纳米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院
仪 器 设 备 管 理 办 法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本室指派专人管理,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卡。人员变动时,要有移交手续的记录。
2、精密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和技术安全制度。对于大型精密的仪器设备由经专门训练和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操作使用。
3、设备的有关资料(说明书、验收单、安全验收记录、维修记录等),由负责保管仪器设备人员保管,并按档案管理要求严格管理归档,在变动工作时应如数移交。
4、保管员每半年要组织人员检查一次本室的仪器设备,并向该室负责人报告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完好程度,并作好记录。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如果发生故障时,当事人不得擅自修理,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设备管理(或使用)人员应及时申请修理,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果损坏,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酌情处理(包括赔偿)。
6、大型仪器报废应通过仪修科和设备处办理报废手续后,并在帐本上销帐后才能作为报废品处理./www.nhec.gov.cn/down_info.asp?id=115)
|